第(2/3)页 令狐冲倚石而坐,想到曲非烟于自己有救命之恩,小小年纪,竟无辜丧命,心下也甚伤感。他素不信佛,但忍不住跟着仪琳念了几句“南无阿弥陀佛”。 歇了一会,令狐冲伤口疼痛稍减,从怀中取出〈笑傲江湖〉曲谱,翻了开来,只见全书满是古古怪怪的奇字,竟一字不识。他所识文字本就有限,不知七弦琴的琴谱本来都是奇形怪字,还道谱中文字古奥艰深,自己没读过,随手将册子往怀中一揣,仰起头来,吁了口长气,心想:“刘师叔结交朋友,将全副身家性命都为朋友而送了,虽结交的是魔教长老,但两人肝胆义烈,都不愧为铁铮铮的好汉子,委实令人钦佩。刘师叔今天金盆洗手,要退出武林,却不知如何竟和嵩山派结下了冤仇,当真奇怪。” 正想到此处,忽见西北角上青光闪了几闪,剑路纵横,一眼看去甚是熟悉,似是本门高手和人斗剑,他心中一凛,道:“小师妹,你在这里等我片刻,我过去一会儿便回来。”仪琳兀自在堆砌石坟,没看到那青光,还道他是要解手,便点了点头。 令狐冲撑着树枝,走了十几步,拾起费彬的长剑插在腰间,向着青光之处走去。走了一会,已隐隐听到兵刃撞击之声,密如联珠,斗得甚是紧迫,寻思:“莫非是师父在和人动手?居然斗得这么久,显然对方也是高手了。” 他伏低了身子,慢慢移近,耳听得兵刃相交声相距不远,当即躲在一株大树之后,向外张望,月光下只见一个儒生手执长剑,端立当地,正是师父岳不群,一个矮小道人绕着他快速无伦的旋转,手中长剑疾刺,每绕一个圈子,便刺出十余剑,正是青城派掌门余沧海。 令狐冲陡然间见到师父和人动手,对手又是青城派掌门,不由得大是兴奋,但见师父气度闲雅,余沧海每一剑刺到,他总是随手一格,余沧海转到他身后,他并不跟着转身,只挥剑护住后心。余沧海出剑越来越快,岳不群却只守不攻。令狐冲心下佩服:“师父在武林中人称‘君子剑’,果然蕴藉儒雅,与人动手过招也是毫无霸气。”又看了一会,再想:“师父不动火气,只因他不但风度高,更由于武功甚高之故。” 岳不群极少和人动手,令狐冲往常见到他出手,只是和师母过招,向门人弟子示范,那只是假打,此番真斗自是大不相同;又见余沧海每剑之出,都发出极响的嗤嗤之声,足见剑力强劲。令狐冲心下暗惊:“我一直瞧不起青城派,那知这矮道士竟如此了得,就算我没受伤,也决不是他对手,下次撞到,倒须小心在意,还是尽早远而避之的为妙。” 又瞧了一阵,只见余沧海愈转愈快,似乎化作一圈青影,绕着岳不群转动,双剑相交声实在太快,上一声和下一声已连成一片,再不是叮叮当当,而是化成了连绵的长声。令狐冲心道:“倘若这几十剑都是向我身上招呼,只怕我一剑也挡不掉,全身要给他刺上几十个透明窟窿了。这矮道士比之田伯光,似乎又要高出半筹。”眼见师父仍不转攻势,不由得暗暗担忧:“这矮道士的剑法当真了得,师父可别一个疏神,败在他剑下。”猛听得铮的一声大响,余沧海如一枝箭般向后平飞丈余,随即站定,不知何时已将长剑入鞘。令狐冲吃了一惊,看师父时,见他长剑也已入鞘,一声不响的稳站当地。这一下变故来得太快,令狐冲竟没瞧出谁胜谁败,不知有否那一人受了内伤。 二人凝立半晌,余沧海冷哼一声,道:“好,后会有期!”身形飘动,便向右侧奔去。岳不群大声道:“余观主慢走!那林震南夫妇怎么样了?”说着身形一晃,追了下去,余音未了,两人身影皆已杳然。 令狐冲从两人语意之中,已知师父胜过了余沧海,心中暗喜,他重伤之余,这番劳顿,甚感吃力,心忖:“师父追赶余沧海去了。他两人展开轻功,在这片刻之间,早已在数里之外!”他撑着树枝,想走回去和仪琳会合,突然间左首树林中传出一下长声惨呼,声音凄厉。令狐冲吃了一惊,向树林走了几步,见树隙中隐隐现出一堵黄墙,似是一座庙宇。他耽心是同门师弟妹和青城派弟子争斗受伤,快步向那黄墙处行去。 离庙尚有数丈,只听得庙中一个苍老而尖锐的声音说道:“那辟邪剑谱此刻在那里?你只须老老实实的跟我说了,我便给你诛灭青城派全派,为你夫妇报仇。”令狐冲在群玉院床上,隔窗曾听到过这人说话,知道是塞北明驼木高峰,寻思:“师父正在找寻林震南夫妇的下落,原来这两人却落入了木高峰手中。” 只听一个男子声音说道:“我不知有什么辟邪剑谱。我林家的辟邪剑法世代相传,都是口授,并无剑谱。”令狐冲心道:“说这话的,自必是林师弟的父亲,福威镖局总镖头林震南。”又听他说道:“前辈肯为在下报仇,自是感激不尽。青城派余沧海多行不义,日后必无好报,就算不为前辈所诛,也必死于另一位英雄好汉的刀剑之下。” 木高峰道:“如此说来,你是不肯说的了。‘塞北明驼’的名头,或许你也听见过。”林震南道:“木前辈威震江湖,谁人不知,那个不晓?”木高峰道:“很好,很好!威震江湖,倒也不见得,但姓木的下手狠辣,从来不发善心,想来你也听到过。”林震南道:“木前辈意欲对林某用强,此事早在意料之中。莫说我林家并无辟邪剑谱,就算真的有,不论别人如何威胁利诱,那也决计不说。林某自遭青城派擒获,无日不受酷刑,林某武功虽低,几根硬骨头却还是有的。”木高峰道:“是了,是了!” 第(2/3)页